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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协议离婚? 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不断提高,无论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迫面对离婚,当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时,更多的人需要妥善的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具有省时、省钱的优点,往往是当事人办理离婚时的首选方式.那么,要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呢? 协议离婚是指已婚男女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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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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