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在维护自己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同时免不了会得罪对方当事人甚至对方当事人的亲属.最近本律师就接到一起法院已经做出离婚判决的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母亲的短信骚扰.原因无非是本律师帮助自己的当事人在对方消极躲避离婚诉讼、拒绝出庭的情况下打赢了官司并争得了子女的抚养权.其实对方当事人母亲的骚扰是从本律师接手该案就已经开始的,但直到案件结束已近半年,其仍然会发来短信指责本律师不近人情:凭什么帮助我的当事人离婚,拆散一个家庭?法院凭什么剥夺自己儿子对孩子的抚养权?
站在对方当事人母亲且是孩子奶奶的角度,本律师理解她在自己儿子败诉后所面临后果的感受.但是作为一名合格的专业离婚律师,本人帮助自己的当事人打赢官司、维护好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职业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站在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说,一般很难明确区分闹离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生活中谁更正确.毕竟每个人对婚姻生活的观念有差别,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也有差别.男女双方不能指望在婚后通过改变对方的婚姻生活观念和道德标准来实现婚姻幸福,而是应该在基本价值观念相近的前提下磨合与包容对方.所以,男女双方是否合适才更可能是婚姻幸福的关键.当双方不合适,一方无法忍受由此造成的婚姻不幸福并选择离婚的话,根据婚姻自由原则,是不应让其永远不能离婚的.本律师正是秉持此观念,在接手每一起离婚案件后都会在尊重当事人对离婚与否选择的前提下,运用娴熟的专业法律技巧与丰富的办案经验尽最大限度维护好自己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实现当事人的目标并适时建议当事人就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做出理智选择,由此为为数众多的不幸福婚姻做了法律上正确的了结.
反观前面那个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男方)平时好逸恶劳,毫无家庭责任感,婚姻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均听从其母亲的意见,甚至对我的当事人(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其行为不仅深深伤害了女方,也严重损害了孩子的利益.而在我们起诉离婚后,对方不是积极面对,或者尝试在法庭内外修复本意破裂的婚姻关系,或者找一名合格的专业离婚律师积极应诉,而是消极避诉,拒绝出庭,并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判决其败诉当然是顺利成章之事.而其母亲不仅不反思自己过多干涉儿女的婚姻,反而指责专业离婚律师合法维护自己当事人的权益,甚至指责法院断案不公,实在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