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哪些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4)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5)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6)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手续的。